为更好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,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,均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,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。公开政务信息遵循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 一、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工作机构:湘潭市水务局办公室 地址:湘潭市车站路389号 联系电话:2523711 传真:2523712 二、主动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公开行式、公开时限 湘潭市水务局政务公开目录 | 序号 | 类别 | 内容 | 公开形式 | 公开时限 | 公开责任部门 | 备注 | 1 | 机构职能 | 机构职能职责、主要领导简介、科室设置及职责. | 网络、公开栏、咨询电话 | 长期 | 局办公室 | | 2 | 法律政策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、法规 | 网络、公开栏、行政审批手册 | 长期 | 局法规科 | | 3 | 行政许可 | 取水许可、开发建设项目,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23项行政审批程序 | 网络、公开栏、行政审批手册、行政窗口 | 长期 | 局行政审批窗口 | 附办事程序和流程图 | 4 | 其他行政行为 | 行政处罚(51项);行政强制(8项);紧急措施(3项);行政征收(7项);行政裁决(1项);行政确认(共3项) | 网络、咨询电话 | 长期 | 水政监察支队及其它相关职能科室 | 按法定基本程序执行 | 5 | 便民服务 | 接受群众咨询、举报、投诉等事项 | 网络、咨询电话 | 及时更新 | 局办公室 局监审室 | | 6 | 工作动态 | 水利动态、防汛抗旱、水利建设 | 网络、咨询电话 | 及时更新 | 局办公室 局防讯办 水利建设管理科 | | 7 | 对内公开 | 党群工作、监督机制 | 网络、咨询电话 | 及时更新 | 局工会 局老干办 局监审室 局人教科 | | 8 | 其他 | 重大事项、突发事件公布 | 网络、电子公开屏、咨询电话 | 及时更新 | 局办公室 | |
三、依申请公开 (一)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:市水务局办公室 地址:车站路389号 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 – 12:00,下午2:30 – 5:30 联系电话:2523711 传真号码:2323712 邮政编码:411100 (二)公开程序 1、申请的方式 (1)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适当位置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 (2)口头申请。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,本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(如公开权利人姓名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。 2、申请的处理程序 (1)审查 ①本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 ②公开权利人单位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 (2)登记 对于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。 3、申请的答复方式 本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(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):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,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,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。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湘潭市水利局监审室申诉或投诉。监督电话:2523717;办公地址:车站路389号;邮政编码:411100。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向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;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