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: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:车站路389号 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 – 12:00,下午2:30 – 5:30/3:00—6:00(节假日除外) 联系电话:2523711 传真号码:2323712 电子邮箱:xtslzwgk@163.com 邮政编码:411100 (二)申请的方式 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《湘潭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申请表可在湘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,也可在湘潭市水利局门户网站(www.xtsl.gov.cn)下载。 1.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湘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窗口的电子邮箱。 2.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 3.口头申请 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,本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(如公开权利人姓名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。 (三)申请的处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,市水利局政务公开窗口按照下列程序办理: 1.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。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进行登记、编号,并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对资料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出具《补正申请通知书》,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予以登记办理。 2.资料审查合格后,根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性质分别予以办理: 属本机关掌握范围且可以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 不能当场答复的,通过查询确定该信息的基本情况。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,报市政府办审查确定;对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,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意见;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政府机关的,与有关政府机关进行沟通、确认;对不属本机关掌握范围的,确定掌握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。 3.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按照申请人所要求的公开形式予以答复。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 属免予公开范围的,出具《信息免予公开告知书》并说明理由; 不属本机关掌握范围的,出具《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》并提供掌握该信息的政府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。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出具《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》并说明理由。 (四)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向湘潭市水利局监审室申诉或投诉(湘潭市水利局办公地址:车站路389号;监督电话:2523757;邮政编码:411100)。也可以依法向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下载: 湘潭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|